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對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糾紛上訴案進行宣判,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360扣扣保鏢軟件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競爭原則,對QQ軟件構成不正當競爭,360被判向騰訊賠償500萬元。
  業內專家認為,“此案將成為反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一個經典案例。最高院對此案的審理和判決,將引起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為互聯網行業的公平競爭創造有利條件”。
  最高法——
  扣扣保鏢“食人而肥”
  三年前,騰訊與360的“3Q大戰”爆發。360推出扣扣保鏢,向用戶提示“QQ存在嚴重健康問題”,誘導用戶卸載QQ軟件。騰訊認為360扣扣保鏢惡意破壞QQ,構成不正當競爭。2012年4月,騰訊將360告上法庭,並索賠1.25億元。
  去年4月,該案一審已經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結束,360敗訴,並被判向騰訊賠償500萬元。此次最高院作出的是二審判決,也是終審判決。
  昨日最高法的判決圍繞五個焦點展開,360“完敗”。判決認為:扣扣保鏢惡意破壞QQ安全性完整性;捏造事實,構成商業詆毀。同時,360扣扣保鏢將產品嵌入QQ界面,是不當利用別人的勞動成果,推銷自己產品,是有計劃有步驟的“食人而肥”行為。最高法指出,360跨過了技術創新與不正當競爭的界線,給騰訊造成的損失“已遠遠超過法定賠償限額”,因此賠償500萬並無不當。
  騰訊——
  三年拉鋸“慘勝如敗”
  儘管訴訟取得了勝利,但騰訊相關人士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卻沒有表現出任何喜悅。經歷了一場長達三年的拉鋸戰,騰訊稱“慘勝如敗”。在向外發佈的公開信中,騰訊發問:“如果互聯網確立了公平競爭的秩序,如果我們所有互聯網的從業者能夠堅守起碼的商業底線,3Q大戰,或者其他很多大戰,是不是可以避免發生?”但騰訊認為,這場訴訟對促進互聯網行業建立公平的競爭秩序有促進作用,“這一場終審判決,是一個歷史事件的結束,也將是一個行業公平競爭新的起點”。而360方面對法院判決表示尊重,但同時呼籲“在互聯網巨頭對創業公司的訴訟中,法律應該更多地傾聽創業公司的聲音”。
  值得註意的是,加上與騰訊之爭的敗訴,360在馬年已經遭遇訴訟三連敗。前兩次官司分別是敗給金山和百度,2月14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和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在同一日判決:金山起訴360惡意卸載金山毒霸不正當競爭案件和百度公司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案,360均敗訴。
  律師——
  類似案件重要參考
  對昨日的判決結果,知名IT評論人洪波認為,現在互聯網上的競爭非常激烈,但是競爭手段卻有往下走的趨勢。所以,本次判決對於規範互聯網市場的競爭、規範企業採用的競爭行為,具有良性作用。
  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專家於國富則更加看重該案的長遠影響:“在互聯網領域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實踐中,由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條款內容過於原則化,導致部分地方法院在適用相關條款時存在難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審判扣扣保鏢案件的過程中所總結出的行為邊界和競爭原則,可以成為各級地方法院審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考。”
  羊城晚報記者 帥鵬坤
  帥鵬坤  (原標題:“3Q大戰”歷時三年終了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l74uljej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